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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了怎么分,相关知识问答

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购买一套房子作为两人的家,有的是一方自己购买,有的是双方一起购买,然后婚后共同还贷,但是这也导致了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房产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下面本律师为你整理了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了怎么分,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了怎么分

  1. 1、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

  2. 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3. 2、婚前个人贷款买房未办理房产证

  4.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有力证据,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属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属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属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因为没有房产证,需要你们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 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名

  6. 现在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但是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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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怎么分割呢?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综合上文大家应该知道,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了怎么分,应该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当然了首先还是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行在由法律进行判决。以上就是本律师整理的有关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了怎么分,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若您还有任何问题,可以留言或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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