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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分析,相关知识问答 

一、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分析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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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老婆借钱,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老婆借钱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借的钱用于什么地方了,老公是否知道借钱的事。

如果老婆借钱用于赌博等个人行为,老公又不知道,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就不算共同债务。

如果老婆借钱,老公知道,又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当中了,就属于共同债务。

(三)只有夫妻一方签名的借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该包括:债务发生时间、举债时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在审判实践中,认定的标准就是单一的。

夫妻间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个人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确立了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付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法规以“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并不考虑举债的事由和用途。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实是对夫妻共同债务做的扩张性解释。

由于对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基于夫妻间的身份关系还是基于双方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共同之债,法学理论上定位不清楚,司法实践也难以操作。因此在案件审理中,法庭一般都是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认定夫妻债务。

综上所述就是本律师对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分析,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的解析及整理,相信大家对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相关知识已经有了一定认识,若您还有任何不解或是疑问,请直接致电于我进行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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