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离婚

查不到结婚信息就是无效婚姻吗

男女通过合法登记结为夫妻,公安网上是可以查到婚姻信息,以及户口本上也会显示“已婚”的字样。如果当事人查不到自己的结婚信息,是不是表示婚姻无效呢?哪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该怎样解除?对此,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查不到结婚信息就是无效婚姻吗

  婚姻档案查不到结婚证不一定就意味着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申请婚姻无效的原因,是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导致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哪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未终止之前不得结婚,否则构成重婚,后婚当然无效。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者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

  2、当事人为禁婚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无论是全血缘还是半血缘、自然血亲还是拟制血亲,都不得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的,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当依法获准。

  4、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属于无效婚姻。

  三、无效婚姻该怎样解除

  第一,离婚登记《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在确定双方确实有意愿,子女和财产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颁发离婚证书。

  第二,通过诉讼争取离婚。《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没有任何作用,离婚被批准。第三,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从一开始就有规定。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审理。对重婚造成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查不到结婚信息就是无效婚姻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当事人在网上查不到自己的结婚信息,不代表婚姻就不效,只要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经过合法登记,就是有效的婚姻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联系方式: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网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