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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知识问答

在当代中国,房子成为了结婚的必要条件,但也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购买了房子,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不少人因此类问题在结婚之前顾忌重重,甚至有的还有了嫌隙。下面跟着本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婚前房产购买时夫妻双方的出资情况:

  1. 1、婚前个人或父母全资购买房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 2、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结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 3、婚前由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4、对于婚前房产夫妻双方都有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主张分割房产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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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呢?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1)工资、奖金;

  2.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归一方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夫妻一方以婚前存在在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形式,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同理,上述房产在婚内的增值部分作为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人所有。

同样道理,婚前个人房产动迁后取得的动迁安置房源,如果适用房屋调换置换方式,没有考虑户籍在册人员等的其他因素,婚后的动迁安置房源也是作为个人财产的转化对待,而在离婚时不能以动迁安置房源的取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主张予以分割。

实践中,对于一方婚后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的,如果无法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法院一般是作为婚后夫妻共有房产处理的。因此,如果购买方举证所购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需要保留相应的证据证明: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存款,这个很关键。

以上是本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结婚前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内容,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的出资情况,根据情况不同,房子的所有情况也是不同的。若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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