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120267676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离婚财产纠纷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律师文集

离婚双方如何证明分居?

分居两年的可以申请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离婚双方如何证明分居?我们听下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是如何介绍的。

一、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1. 关系不和睦,分居两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QQ截图20221226131458

()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双方如何证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得到对方认可;

3.一方寄给另一方的书面分居文件,应以特快专递邮寄,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保留邮寄凭证。邮寄之日起至提出离婚之日止的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往来的信件、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双方不和、分居的事实;

5.也可以用证人,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由于证人往往与证人有利害关系,且分居是夫妻“私事”,单独证人的证言很难被法院采信,应支持其他证据。

无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只有办理了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两个人的婚姻关系才会失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咨询专业律师。


联系方式: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网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