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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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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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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离婚后女方坚决不让我看孩子,怎么确保自己探望权的行使?

离婚后女方坚决不让我看孩子,怎么确保自己探望权的行使?

案件亮点

女方拒绝沟通,坚决不同意男方探视孩子。安嘉唐凤岭律师作为男方的代理律师,用调解的方式帮助男方赢得寒暑假一半时间共同生活的探望权

基本案情

2014年男女双方经朋友介绍相识,2015年在北京登记结婚。于2017年生育儿子。由于婚后矛盾增加,吵架频繁。20219月双方协议离婚。

协议约定由女方抚养儿子,男方具有探望权。但是在离婚后,女方却拒绝男方探望孩子。

无奈的男方以探望权纠纷为由起诉女方,女方态度蛮横,拒绝与法院的第三方调解员沟通,坚决不同意男方探望孩子。

此时,无奈的男方陷入了困境。于是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希望能完成看孩子的心愿。

争议焦点

离婚后对方不让男方看孩子,怎么办?

案件结果

安嘉律师唐凤岭在接受委托之后,认真分析案情,查询类似案例加以整理。发现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判决每个月探望孩子的次数较低,一个月探望13次,是大多数情况,而且寒暑假期间的探望权一般都不会判决。

所以律师改变策略,改用调解的方式帮助男方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经过唐凤岭律师的多次与女方协商,女方感受到了男方对孩子的关爱和探望孩子的渴望,感受到律师与男方在此期间做出的多番努力。

最终,女方同意我方律师提出的方案,在律师的助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确定男方一个月可以探望孩子两次,寒暑假期间,双方各自抚养孩子的时间各占一半,比男方预期得到的探望时间更久,完美达成了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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